一、相关文件
大连海事大学青年教师导师指导计划实施办法
二、工作程序
指导周期结束后,青年教师填写《大连海事大学青年教师周期考核登记表》,对照指导计划撰写工作总结,系统性概述本人在指导周期内完成教学科研等工作情况、取得成效等内容,条理清晰、内容真实、数据翔实。指导教师对青年教师综合表现进行鉴定,提出意见。经本人和指导教师签字后,纸质版(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报送学院审批。
学院组织对青年教师进行周期考核,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确定考核结果。公示后,报人事处备案。
三、联系方式
学院院办:84729548,电航楼212。
四、相关材料
大连海事大学青年教师周期考核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