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科学技术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
科技工作安排
按照科技处《疫情防控期间对外服务工作的通知(2月21日)》和财务处《疫情防控期间工对外服务工作的通知(2月20日)》要求,为避免密集性接触,切实保护师生健康安全,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院科技服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和申报
1. 项目结题
项目负责人于4月5日前在线提交项目结题材料,学院科研秘书审核后提交学校。
2. 项目申请书预审
项目申请人与2月29日前提交项目申请和预审情况汇总表到学院彭爽老师处;学院于3月2日开始对需要学院预审的项目申请书采用通讯评审的方式邀请校外专家进行预审。
3. 项目申请书提交审核
项目申请人于4月5日前完成项目申请书在线提交和自我形式审查,学院科研秘书进行审核后提交学校审核。
二、辽宁省、大连市各级项目申报
按照学校科技处发布的辽宁省、大连市各级项目申请通知,申请人及时撰写项目申请书,学院根据情况进行推荐和审核。
三、各级科技奖励申报
按照学校科技处发布的各级科技奖励申报通知,学院组织有意愿申报奖励的老师进行申报,做好科技奖励申报各项服务工作。
四、有关科技活动的签字审批
1. 采取“网络优先+有限现场”的工作模式为学院教师提供科技服务,尽量通过网络申请和审批,通过网络方式(办公系统、科研系统、电话、邮箱、微信等)组织实施。
2. 科技处在疫情防控期间,相关科研管理表单及事项,暂时取消二级学院审批,待疫情接触后补办纸质审批单。科技处将在综合楼七楼中厅设置各项业务签字盖章投递篮和办结篮,请老师按照业务分类实行投递,待业务处理完毕后科技处会电话通知老师取回。
3. 财务报销等确需要学院签字审批单据的,请提前与相关学院秘书电话沟通进行预约,审批后电话通知老师取回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