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科学技术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育工作安排

作者: 时间:2020-02-25 点击数: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2019-2020学年

第二学期研究生教育工作安排


按照研究生院发布的有关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课程教学和研究生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规定,围绕“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师生联络不断线,学术研讨不断线,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总体目标要求,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研究生教学

按照《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展研究生课程网络教学的指导意见(2月15日)》和《大连海事大学关于 2019-2020 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安排的通知(连海大应急〔2020〕6 号)》安排,3月2日至3月20日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博士、硕士研究生开展“开学第一课”、政治类和数学类公共必修课和两门公共选修课网络学习,自3月23日起,学院研究生教学安排如下:

1.必修环节(3月23日-4月3日)

研究生导师提出“学术活动与文献综述(1学分)”必修环节的学习要求或推荐文献,研究生以文献综述报告或论文形式完成此环节,获得1学分。

2.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4月7日起)

学院组织部分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采取研究生院推荐的慕课授课、研讨授课、直播授课等不同形式开展网络教学。

拟开展网络教学的任课教师应提前撰写网络教学实施方案(包括授课方式、授课内容、互动措施等),组织研究生在线学习。

其他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推荐公共教学平台的优质网络课程,要求研究生利用网络资源,预习、自学相关课程。

研究生教务秘书负责发布研究生网络课程信息,帮助开设网课的老师和学生建立联系,协助老师调查和了解研究生在线学习情况,沟通协调解决研究生网络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学院建立网络教学保障团队,保障和提高网络教学质量和网络教学效果。学院组织拟进行在线教学的任课教师参加学校(教务处联合教师发展中心)开展的“在线教学”培训活动,并组织拟进行在线教学的任课教师提前做好网络教学实施方案,并协助教师顺利执行。学院将优先推荐开展网络教学的老师申报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

学院拟推荐进行网络教学的课程及任课教师如下:

(1)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信息论基础(林斌)、社会责任与工程伦理(姜毅)

(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高等数理统计(刘卫江)、云计算与高性能计算(栗志扬)

(3) 软件工程学科:计算机图形学(张德珍)

3.其他教学教务工作安排

课程中包含实验、上机、实践等以及不适合在线教学的课程,不进行网络教学。待开学后,满足集中授课条件下,采取传统线下教学的方式,通过调整课时集中上课、安排在周末或调整至秋季学期等方式完成课程教学。

任课教师及时做好研究生课程补考命题工作,待学生返校后完成研究生课程补考工作。

研究生教务秘书做好研究生在线选课、退课等工作;做好研究生课程补考情况统计和后续研究生补考组织安排工作,及时向研究生发布补考信息;及时向任课教师转发研究生院在校园网发布的有关办公通知,组织落实各项研究生教学工作;及时向全体研究生转发和通知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各项教学安排。

4.留学生教学安排

任课教师联系留学生中心和选课留学生,实行网络授课,或者待学生返校后进行课堂授课。

二、研究生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按照研究生院发布的《关于硕士学位论文预审查和论文外审工作调整的通知(2020年1月15日)》、《关于2020上半年学校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2020年2月7日)》和《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线上工作的通知 (2020年2月24日)》要求,具体安排如下:

1. 研究生导师远程指导研究生开展研究工作

在研究生返校前,研究生导师远程指导研究生开展文献阅读、理论研究、论文写作等学位论文工作,保持师生联络不断线,学术研讨不断线。

研究生教务秘书协助导师及时了解并帮助解决研究生远程学习面临的实际困难,尽量确保研究生能够按期毕业。

2. 暂停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

在校、生源居住地或外地开展的所有实验、实习、实训、实践活动、团体和个人的社会实践活动,全部暂停。待正式开学后另行通知。

3. 制定研究生毕业答辩相关政策文件

在3月20日前,学院组织学位评定分委会完成制订“可作为符合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发表论文要求的部分被SCI或EI检索的高水平会议列表”,学院完成制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查和论文外审工作实施办法”。

4. 组织研究生预审查(预答辩)工作

按照《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查和外审实施办法》在5月15日前完成论文预审查(预答辩)和论文外审工作。

学院组织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查(预答辩)工作。研究生教务秘书负责学位论文查重、审核研究生预答辩申请、汇总和上报预答辩情况、按学位论文预审查后确定的外审名单及时组织研究生提交外审论文,通过凡科送审平台完成论文外审工作;及时向导师和研究生反馈学位论文查重和外审结果。

学位评定分委会具体实施学位论文预审查(预答辩)工作,包括确定预答辩日期、预答辩学位论文分组、预答辩专家组组成、预答辩实施和预答辩材料整理等工作。

研究生导师负责指导研究生及时完成学位论文撰写和预答辩各项准备工作。

5. 组织研究生答辩工作

按照研究生院相关规定,6月15日前完成硕士研究生答辩工作。

学院组织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研究生教务秘书负责学位论文查重、答辩申请审核、答辩情况汇总和上报、答辩材料归档等各项工作。及时向导师和研究生反馈论文查重结果。

学位评定分委会具体实施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包括确定答辩日期、答辩学位论文分组、答辩专家组组成、答辩实施、分委会审议和答辩材料整理等工作。

研究生导师负责指导研究生及时完成学位论文修改和答辩各项准备工作。

6. 疫情防控期间工作规定

研究生教务秘书将及时转发学校和研究生院发布的疫情防控期间各项教学和学位授予工作通知。请各位导师密切关注校园网办公通知、校内邮箱通知和微信通知。

按照学校规定,疫情防控期间,学位(毕业)论文查重、预答辩(预审查)、送审和答辩等相关工作均线上完成,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和(或)电子邮件进行审批,疫情解除后补签字。

线上预答辩和答辩按照学位(毕业)论文答辩程序及要求进行,预答辩和答辩秘书做好答辩记录和答辩图片采集,全程录音录像(包括答辩人报告、答辩委员会委员提问、主席宣读答辩决议等),并将相关资料交学院进行确认和审查,审查合格的报研究生院。校学位办对线上答辩资料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答辩无效,需重新答辩。


附件:教学保障支持团队成员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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